第529章 参军

永隆二年腊月

即赵国建立的次年,国内遭受了持续不断的自然灾害,粮食产量大幅减少,民众生活陷入困境。

与此同时,周边四国也不断侵扰赵国。

在这内忧外患的严峻关头,赵皇自认为想出了一项他觉得无懈可击的政策。

该政策规定,所有非残疾男性,无论社会地位和健康状况如何,只要年满十二岁,就必须参军,至少服役五年。服役期满后,他们可以选择返回家乡或者继续留在军队。

而女性则必须在十四岁前结婚,以推动国家人口增长。

若未能履行这一义务,她们将被派往前线,承担军队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
此外,每位大臣每年须确保该府有十名新兵入伍,否则其官职将自动降一级。

永寿三年三月

赵国秦府之中,已有十位少年步入了十二岁。

其中三位是秦家主的子嗣,分别是六子、七子和八子,其余皆是仆人之后或自幼被选入府中的子弟。

这三位子嗣分别由正室、二夫人和四夫人所生。

在秦家复杂的家族环境里,四夫人地位最为低下,时常遭受欺凌与忽视。